本报讯 永泰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发布《永泰县低丘缓坡山地项目土地综合利用暂行办法》,要求严格保护耕地资源,促进低丘缓坡山地综合开发利用。
《办法》明确,低丘缓坡山地项目包括各类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市民农庄、山地旅游等开发项目。要求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严格制定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灾防治等防范措施,避免项目建设引发生态环境损害、地质灾害等问题。遵循点块布局、错落有致、间距适宜、自然和谐的技术规范,按建筑落地面积进行等量开发,避免占用原生态用地。严禁大拆大挖,保留原山体的风貌。
《办法》规定,依据审定的山地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以下差异化供地政策:点状布局的单宗开发建设地块,按宗地单独供地;点状布局的各幅地块整体统一开发的,通过路网将多个地块串联合并为一幅宗地,其中规划作为商品住宅的地块,按单独宗地公开出让,不与其他用途宗地捆绑合并整体公开出让;线状的道路用地,纳入项目区内公共道路用地管理,按政府公建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符合农村道路建设标准的,纳入农村道路范围管理;项目区内配套的服务中心、集散中心、停车场、景观绿化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或合并组合整体出让,由土地出让竞得者负责出资代建,建成后移交政府统一运营管理;生态保留用地不纳入建设项目供地范围,以流转租赁方式保留农林种植用途。
《办法》强调,加强项目监管,山地项目开工建设后,项目业主单位应严格落实环境生态保护、地灾防护等各项措施,各项防治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土地核验的内容。 ■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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