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春节前夕,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工作方案》,决定成立光泽县自然资源局农村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委员会,建立自然资源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
《方案》强调,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各股(室、所)应加强摸排,对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对调处不成的,报局调处委员会化解。
《方案》要求,要主动靠前服务,加强联动联调。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下田间、入地头,与群众面对面交谈,让群众话有处说、理有处讲。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妥善解决,坚决维护其正当权益。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及时协调化解,争取消除在萌芽状态。调处工作应充分结合农村群众的工作生活习惯,选择群众接受的时间,主动上门服务,充分调查了解群众之间的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问题,从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于疑难复杂问题,应联合乡(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动联调,共同参与调处,确实保证调处到位。
《方案》要求,对矛盾相对集中、易发生信访问题的土地征收、土地承包、土地确权、宅基地分配等重点方面、重点环节,应着重排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化解处置;同时,加强对重要节日、重大会议活动等重点时段的农村矛盾纠纷问题进行集中监控,采取措施加强防范,努力做到调处工作关口前移,确保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到位。 ■ 特约记者 陈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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