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24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抓好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集约利用土地,提升使用效率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作用,形成新的集聚效应和增长动力。到2020年,1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突破3400亿元,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30万元/亩。
集约利用土地,提升使用效率方面,《方案》提出四项工作措施。
——加大土地开发强度。在符合规划、安全及环保要求,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在工业园区内原有用地上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在原址扩建的工业项目所需新增工业用地,符合工业用地各项控制性指标的前提下,可按程序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
——盘活利用存量土地。通过实施“腾笼换鸟”“退二进三”政策,积极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投入产出水平。支持园区内低效用地进行整体兼并或分栋转让,用于发展新兴产业及福州市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或高科技服务业,相关部门给予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支持优势企业优先兼并或购买。
——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对新增工业用地,根据不同行业生命周期、不同类型工业项目特点及企业实际需求,实行“弹性出让、先租后让、分期供地”等灵活的土地供应政策,弹性出让年期原则上不超过30年,确保土地资源向用地少、产出高、效益好的项目倾斜。
——严格执行有关集约利用土地规定。省级(以上)开发区均纳入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设立满3年后,节约集约用地评价排名居全省同级别开发区末5名的,原则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暂停农用地转用报批;居全省前5名的,优先安排300亩的土地储备报批指标。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范履行工作程序,对政府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采取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开竣工日期、协议有偿收回、置换等方式予以处置;对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采取征缴土地闲置费、依法收回等方式予以处置。 ■ 李晓媌 齐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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