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漳州市出台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土地出让管理工作。
意见指出,实行彻底的出让金“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违反规定减免或返还出让金、“零地价”、“负地价”出让,或者以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受让方等形式变相减免或返还出让金。
意见明确,禁止违规设定前置条件,各级政府土地管理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对土地收购、储备、出让和土地资产运营中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并就出让条件和优惠政策的合法合理性进行审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对辖区内各建设项目开工、竣工、土地闲置、开发利用强度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的集中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问题。
对违反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意见的,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蔡亚群 贾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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