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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全面禁采河砂

2018-11-29 10:20:00

本报讯 近日,浦城县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停止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实行全面禁采。

浦城县政府规定,严禁以清淤、疏浚等名义开采河砂,在冲刷河段实施河道或者航道整治时,疏浚的河砂应当在河道内指定的位置填埋,不得上岸或者外运;严禁乡镇(街道)和村以集体公益事业或河道清淤为由进行河道非法采砂;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涉河项目监管,凡涉河项目,在清理河道过程中,所清理砂石不得外运、外卖;严禁私自改装船舶和非法建造船舶用于河道采砂;严禁擅自从事堆砂码头、输砂、运砂中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改造。

浦城县政府明确,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总责,要进一步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取缔力度,对阻挠、抗拒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或涉黑涉恶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约记者 陈 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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