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过去买一袋化肥,运费就得花20元,而且费时费力;现今安置在集镇中心,货物都可能送到家门,生活很方便。”今年55岁的莆田市钟山镇临水村邓瑞聪对政府很是感激。近年来,莆田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服务造福工程用地需求,让越来越多像邓瑞聪这样受地灾威胁的村民搬进了新居。2016至2018年,莆田市累计完成 3671户造福工程扶贫搬迁。
为全力保障造福工程用地需求,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审批要求、涉及扶贫开发的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用地单独组件报批,参照省重点项目不与供地率、批而未供、闲置土地量挂钩,提高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及时落地;对符合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条件、涉及扶贫的个人建房用地,材料齐全的,各局(分局)优先收件优先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审查并报县(区)政府(管委会)审批,涉及农转用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组卷并逐级上报,市局在受理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市政府审批;对涉及扶贫的地灾搬迁等灾后重建用地,只要选址、建房资格符合用地审批要求,相关部门同意,政府可先行安排扶贫灾后重建用地,在灾害结束后6个月内依法依规完善审批手续。 ■ 特约记者 张步雄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