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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局“七严格”加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2018-11-16 09:09:42

本报讯 近日,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从七个方面加强聘用人员队伍建设。

——严格编制管理。局机关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核定编制的数量, 人数不得超过分配的编制数。确需增加编制的,须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

——严格录用方式。编外聘用人员录用根据工作需要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员统一委托市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严格聘用程序。一是招聘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基本程序严格进行;二是科室(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计划内)在年度内提出用人申请计划,计划应含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条件等,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报局人事教育科室审核;三是经审核并报党组会研究同意后,原则上在年度内组织2次公开招聘,上、下半年各1次。

——严格教育培训。拟聘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在日常教育培训中采取集中培训和科室专题培训相结合的形式,落实培训计划,每月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次,并适时组织业务考试。

——严格使用管理。科室(单位)负责管理所使用的编外人员。编外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一次聘用期限为2年,在聘用期间无违纪违法行为且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的人员方可续聘,签订续聘手续。编外聘用人员是党员的,由所在的科室(单位)的党支部接受其组织关系,参加党内组织活动。

——严格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个人信息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内容含个人基本信息、聘用合同、岗位培训、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等。

——严格考核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谁使用谁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给予辞退。 ■ 黄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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