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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情况

2013-08-30 10:28:27

永春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创建活动工作情况

2011315

2010年,永春县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土地主导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试点县,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精神,县委、县政府积极响应,组织、指导创建工作全面深入。通过强化领导、周密部署、广泛宣传、狠抓落实,不断总结探索形成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源管理难题,使全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达到了国土资源部规定的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标准。具体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工作的领导,县政府专门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和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监察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发展与改革局、统计局、农业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了强有力的领导工作班子。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协助配合,形成强大的创建合力。县委于79召开县委常委(扩大)第105次会议,专题研究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中涉及的工业集中区闲置土地清理工作,要求县四套班子领导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工业园区、生物医药园区、轻工基地提高招商选资的门槛,严格把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县委、县政府还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徐春晖为组长的永春县农村旧村居改造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永委[2010]47号),强化对农村旧村居改造工作中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把关。在此基础上,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乡(镇)活动的组织机构,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国土资源所、村镇站人员具体负责,从而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网络,保证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良好氛围

201078,召开全县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要求,落实措施。达埔镇、蓬壶镇、桃城等乡(镇)也相继召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乡(镇)工作动员会,对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时间要求进行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政策和创建活动信息,我局及时把省厅下发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动态》复印分发给县四套班子领导,争取县领导的帮助支持。同时,我局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创建宣传活动。623,结合“6.25”全国土地日,我局联合蓬壶镇政府在蓬壶镇主街道开展上街咨询活动,共发放节约集约用地宣传资料800份,接受咨询31人次。据统计,自6月份以来,全县共张贴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宣传标语200多条,宣传横幅50多条,固定标语100多条,分发宣传手册1000多本,连续1个月在永春有线电视台上滚动播放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宣传标语,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在全县上下基本形成了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浓厚氛围。

三、多措并举,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是对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全面考核。我局紧紧抓住这个创建活动契机,在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摒弃单打一的观念,把创建的内涵扩大,把创建的标准延伸,积极探索,走出了一条以创建促进管理、以管理带动创建的新路子。

(一)提高门槛,促进产业发展由“粗放”变“集约”

县委、县政府在总结了我县以前发展工业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省现行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参照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县市产业用地水平,制定了《永春县轻工基地园区项目入驻及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完善项目准入标准、加强产业导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起到较好的作用。首先是做好产业规划。将基地划分为三大产业区,引导产业聚集。二是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凡进入园区的新办企业必须是上市企业、龙头企业以及具有品牌带动效应的优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无污染或轻度污染的生产性工业项目。项目投资规模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优先安排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低能耗的项目入驻。在招商引资中一改过去的“捡到篮子便是菜”的做法,而是好中选优。今年,已成功引进我国果汇行业龙头中国汇源果汁集团在我县投资建设福建第一家果汁生产基地。三是提高投资强度要求。为防止企业粗放浪费土地资源,要求企业的投资项目除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的投入外,平均每亩土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由原来的58-82万元/亩,提高到200/亩,提高了近3倍,其它用地控制指标如容积率也提高到1.2-1.3,为引导企业集约使用土地提供了量化依据。

(二)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土地

为加强对企业土地利用的批后监管,杜绝批而不建、建后闲置及批多建少等现象发生。在总结几年来我县的实践经验,在各部门的联合推进下,县政府出台了《永春县工业集中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意见》,明确多种促进土地节约集约的利用方式,多方位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未按项目投资合同的约定进行项目建设仅实施红线圈约、围墙圈占的建设用地,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或相关业主单位)下达解除投资合同通知书,取消用地红线、拆除围墙,收回土地;对依法供地后土地闲置满两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对土地闲置时间未满一年的,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联合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由项目引进单位督促其按规定或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土地闲置满一年的,在下发《限期开工建设通知书》督促开工建设的同时,征收土地闲置费;对虽建成但未按落地合同约定时间投产并缴纳税收的企业,由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下发《限期投产达效通知书》,由项目引进单位督促其按约定时间投产达效;对因规划调整改变用途需要收回或企业主动申请政府回购或因粗放利用需要协商收回的土地,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与进区企业签订土地收储协议。对已经达到“三通一平”形成工业用地条件,但停工、停建、建而未产、产而无效的项目,鼓励新进企业与原用地企业自行协商,达成协议报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项目用地置换;因用地者自身原因减少项目投资规模,而且导致部分建设用地闲置,且具备分割条件,能重新用于开发建设的,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切割收回相应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去年以来,我县通过工业用地清查,采取不同措施,提高低效存量用地利用率,已收回工业项目用地6宗、总用地面积49.767,正在洽谈拟收回项目用地5宗、总用地面积46.871,促投建项目10宗、涉及总用地面积292.5亩。

(三)政策引导,鼓励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制定各种政策,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让集约用地水平高、集约用地工作到位的土地使用者得到实惠。优先保障多层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大力推行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倡导厂房向高空发展,发展工业房产,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县政府还通过制定用地、税收、用工、融资、水电、厂房租购、进出口奖励、科技扶持、市场开拓与品牌奖励等一系列优惠措施,积极引导企业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如在用地方面,对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的企业,土地出让金可以按国家规定的最低控制地价标准来进行挂牌出让。在税收方面,在低丘缓坡地上新办生产性投资企业,且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自纳税之日起三年内由县财政予以奖励,奖励金额按其缴纳的增值税额的15%计算。在低丘缓坡地上的现有企业进行技改后,年新增纳税额50万元以上,技改完工投产之日起三年内进行奖励,奖励金额按其每年比基年新增缴纳的增值税额的15%计算。在融资方面,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优先为利用低丘缓坡地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该企业前一年纳税额的5倍。

(四)集约改造,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为加快我县旧村居改造工作步伐,进一步改善村居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旧村居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将旧村居改造成为承接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做好村镇用地规划。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农村居民点进行统筹布点,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农民的生活习惯,合理选定集中建设区(点),并进行统一规划,要求凡是本村落需建新房的严格按要求在规划区(点)上进行兴建,并腾退出旧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二是分类组织实施。对城区的“城中村、空心村”改造,严格执行县城总体规划,统一采取商品房安置;镇区成片的旧村居按照规划要求,由镇政府统一组改造,按照住宅小区的标准开展规划编制,采取合作建房方式,鼓励有条件的镇区采取商品房安置,禁止单家独户零星建房;针对零星分散的高边远旧村居改造,结合造福工程、地质灾害搬迁安置、洪灾倒房安置等相结合,采取国有土地出让、集体土地置换等办法积极引导群众向镇区或中心村转移,集中进行安置小区建设。三是配套政策措施。对旧村居改造后的旧宅基地必需进行复垦,复垦成耕地的,县政府给予一定的奖励,水田每亩2000元,旱地每亩800元。对旧村居改造推进较快,要优先推荐作为省、市、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进行培育。对旧村居改造试点的村居,以村级名义到金融机构贷款,县财政按银行基准利率给予一年利息50%的补助,农户缴纳县级部分费用实行减半征收。如东平镇文峰村实施土地所有权置换进行异地安置,通过产权置换,统一规划,将地处边远山区文峰村的217713人,全部组织搬迁至镇区霞林村,占地21.58亩。而文峰村旧村落总建设用地面积85亩可全部复垦成耕地。蓬壶镇的鹏溪村结合村地质灾害危险点整治、造福工程项目,逐步将鹏溪村石笋尖角落受地质灾害危威的71户人家全部搬迁至镇区,旧宅基地38亩全部拟复垦成耕地,项目已完成复垦设计。

四、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的主要成效

(一)节约集约用地实现载体多元化

通过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倡导大家管、大家用的理念,使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落实在政府各项决策中,落实在各项建设工作中,基本树立了惜土如金守土有责的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意识。一是积极从建设项目中地。变招商选商,严控用地数量,坚持精打细算,以亩产论英雄,积极从建设项目中地。2010年来共成功瘦身”15个建设项目,节约建设用地350亩。二是从存量土地中地。明确闲置土地清理目标任务、范围对象、处置方式、处置程序、工作要求以及各职能部门在清理闲置土地中的职责任务等,积极从存量土地中地。三是从村庄整治中地。按照规划先行、一户一宅、分类整治的原则从村庄整治中地。各乡(镇)均能有侧重地开展空心村的整顿治理工作,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农村和农民实际的整治模式。四是从严管严查中地。全面推进实心粘土机砖厂的清理整顿工作,共拆除实心粘土机砖厂44家。同时,积极引入煤矸石烧结砖项目,行业用地将由原来56家实心粘土机砖厂,将转产升级为2-4家煤矸石烧结砖厂,不仅促进产业升级,而且大大缩减用地规模。

(二)节约集约用地典型示范效果好

通过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各乡(镇)均能创新思维、扎实工作、严格把关,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例如,在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过程中,我局联合规划建设局、当地乡(镇)政府将原零星安置群众建房的方式改为集中统一建设安置小区进行安置,大大节省了建设用地需求。如五大战役中位于石鼓镇境内的重点项目永春医院、汇源果汁、南环二期道路共涉及拆迁户132441人,需拆迁房屋7248平方米,建筑面积12302平方米。若按原来的拆迁安置办法即由群众自行建房预计需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而通过建设安置小区进行集中安置后只需5500平方米,节省用地近2500平方米,节省率达30%。五里街镇的桃源北路、通贤路及安置区工程(一期)共需拆迁房屋76幢,涉及278750人,通过建设安置小区进行集中安置后仅需17300平方米(包括空间道路),比原群众自行建房节约用地面积2160平方米。蓬壶镇西昌村受灾及地质灾害危胁户共33户,拟结合灾后重建工作对周边区域的老旧房进行成片改造,涉及总户数278户,共1150人,旧房占地总面积88亩,规划建新面积51亩,可节约建设用地37亩,目前项目已完成竣工。

(三)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已形成

一是项目用地进行集中会审。我县成立了由县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监察局、发展与改革局、环保局等单位组成的用地联席会,所有项目用地必须通过用地联席会进行集中会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坚决不予以预审、不给予办理用地申请。二是农村建房有规可依,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考虑了村镇建设用地的需求,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的用地布局,要求凡是需建新房的住户要严格按要求在规划区(点)上进行集中兴建,并腾退出旧宅基地进行综合整治。三是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最低价制度。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和最低价标准制度,20077月以来,全县共组织工业用地挂牌出让47宗、总用地面积182.9536公顷。同时,在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工业用地区片最低控制价。四是盘活闲置与招商引资实绩挂钩。我县把年度闲置土地面积及盘活利用实绩列入乡镇政府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通过各种措施促进闲置土地的使用和盘活,视同新引进项目进行考核。五是创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制。通过建立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挂钩负责制度、共同责任制度、上下协调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以人为本制度,始终保持执法监察高压态势,有效遏制群众违法乱建行为。20106月,我局被荐评为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集体。

在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活动过程中,我们根据我县具体情况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一些做法,并把其上升为土地管理的政府文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我县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永春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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