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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局制定土地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

2017-12-15 09:38:39

本报讯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制定《土地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明确了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制定了惩戒措施。

《标准》规定,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在足额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违约金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未经依法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在全面履行处理决定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转让的,在全面履行处理决定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时间一年未动工建设的(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在改正或者接受政府依法处置完毕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暂不受理其新的建设用地的申请。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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