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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优化协议出让民生项目用地审批

2017-11-03 15:50:35

本报讯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土地储备中心四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协议出让民生项目建设用地并联审批的通知》,统一业务办理流程,以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类项目用地报批效率。

《通知》规定,协议出让类民生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区政府提出准入申请,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政府向市城乡规划局提出规划许可申请,并在同意项目准入前,告知项目业主进行公示;若公示存在竞争,转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通知》明确,市城乡规划局依申请向项目所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出具农转用征收规划条件及红线图和出让规划条件及红线图,不再出具项目总平面图。出让规划条件出具后,意向项目业主持区政府有关同意项目准入的会议纪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函件等材料,直接以项目业主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后续相关审批材料。有关部门按项目业主的申请报告,结合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出让规划条件、区政府会议纪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或函件等材料,直接为项目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特约记者 张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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