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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广福建自贸区40项可复制创新成果

2017-09-28 15:16:27

不动产交易登记“四合一”工作模式、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全流程“一口服务”、项目选址精准化等举措被列为在省内部分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本报讯 省政府日前印发通知,批准福建自贸试验区第五批40项改革创新成果在省内复制推广,其中在全省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20项,在省内部分区域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20项。

不动产交易登记“四合一”工作模式的内容是: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只需提交1份材料,即可实现查询证明、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申报纳税等4个事项同步申请、同步办理,在领证时,一并缴税、开具发票,实现“一站式”办理。该成果在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复制推广,结合不动产登记平台及信息共享建设进度统筹推进。

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全流程“一口服务”的内容是:建设项目用地从收储、报批、供地等全流程均由一个部门统一办理,精简报批前置材料、简化办事流程、限时办结,实现用地审批服务标准化。该创新成果从201791起在福州市、厦门市复制推广。

项目选址精准化的内容是:以空间战略规划为引领,将城乡规划和土地、环保、海洋等专项规划整合成“一张图”,并构建涵盖所有项目审批部门的业务协同信息管理平台;各部门之间空间信息共享,实现项目精准选址。该创新成果从201791起在福州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复制推广。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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