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工作方案》,决定从今年9月13日起至2018年春节前,分3个阶段在全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工作,全力补短板、堵漏洞,有效防范已关闭取缔非法采矿点“死灰复燃”和新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生,确保全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方案》确定,继续将晋安、长乐、罗源、永安、清流、宁化、尤溪、大田、延平、新罗、永定、古田等12 个矿产资源丰富区域、各产煤县和各地油气运输管道周边地区作为重点区域,把煤、铁、稀土、寿山石、水泥用灰岩、饰面石材、建筑石料等非法违法采矿发生率较高的矿种作为重点矿种,同时密切监控其他地区和矿种,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要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的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监督检查,对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特别是对“屡禁不止”“死灰复燃”的非法采矿行为和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采矿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同时,要按照矿产资源管理“黑名单”制度,对违法的矿山企业,除按规定处理外,在各类矿业权登记审批以及国土资源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限制。
《方案》要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指导乡镇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细致排查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切实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漏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实地核查乡镇上报的疑似非法违法采矿信息,对确认为存在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要严格查处,及时报请当地政府组织取缔关闭。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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