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培松 李松太 涂晓扬
近年来,泉州市十分重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合理规划矿业开发布局,淘汰污染严重落后产能;实施“青山挂白”绿化治理,改善交通干线视线景观;综合利用矿山尾矿资源,减少矿山污染物排放量;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全面落实治理主体责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矿山土地复垦利用。截至今年7月,泉州市累计恢复治理矿山面积近1700万平方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规划带动,有序有力淘汰落后石材开采业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矿业开发、特别是石材业的快速兴起,矿产品需求量与日俱增,泉州市矿山开采量骤然增大。矿业开发虽然为一些地方带来了一定的财富,但长年累月地大量开采也造成了严重的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一是矿山“三废”排放数量大。据调查,以矿山弃土、弃石和尾矿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年排放总量约1150万吨;以矿井水、选矿废水和尾矿堆淋水为主的废水年排放总量为200万立方米;矿山爆破作业粉尘、加工破碎作业粉尘和堆矿场扬尘在局部地区比较突出,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二是矿区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据测算,全市因矿山开发造成的水土流失区约4300多万平方米。安溪县官桥和龙门、南安市石井和柳城等地形成了连片的“青山挂白”。三是矿区地貌和景观破坏比较突出。自然景观受到严重破坏的山体有20多座,因石材矿山负地形开采造成的地面凹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一些靠近村庄的采石凹坑更是成为“垃圾坑”,既污染了环境,又存在安全隐患;既破坏了地面景观,又造成了土地使用功能的部分丧失。四是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全市已发现各种类型的矿山次生地质灾害20多处。
针对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2011年,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在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向泉州市委、市政府呈报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青山挂白”治理问题的报告》《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全市建筑饰面石材矿山退出计划调研情况的报告》,结合建设国家生态市部署要求,提出了全面实施第二轮泉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议、全市饰面石材矿山退出计划和建筑石料矿山调整计划思路和初步方案。经泉州市政府研究同意,2012年,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明确下达了全市饰面石材矿山退出计划和建筑石料矿山调整计划。
5年来,在泉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按计划有序有力推进饰面石材矿山退出工作,安溪县于2012年率先提前完成饰面石材矿山全行业退出计划,关闭了64家饰面石材矿山;晋江市、石狮市等地也按要求时限关闭了所有饰面石材矿山。截至2014年底,泉州市共关闭饰面石材矿山117家,提前一年实现饰面石材开采全行业退出的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规模开采、成片治理” 的思路和调整方案,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实施第二轮泉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建筑石料矿山调整工作,泉州市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建筑石料矿山调整计划和数量指标,重新调整了建筑石料矿山的规划布局。据统计,截至2017年7月,泉州市建筑石料矿山已从原来的130个压缩为56个。
创新驱动,全面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为探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2012年6月22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提请泉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治理工作的若干意见》。5年来,泉州市各县(市、区)认真贯彻实施《若干意见》,全市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实现了两个可喜转变:一是从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的工作模式转变为政府引导、财政扶持、政策保障、社会参与的新的工作模式;二是从单一的责任人约束性治理责任转变为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可转移性治理责任的新模式。泉州市通过出台奖励和保障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参与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将各级政府投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改为以发放奖励金为主,既解决了治理资金匮乏的问题,又解决了治理点长期管护问题;同时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办法,将废弃矿山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由参与治理的企业和个人承包经营,确保其收益权;对宜于开垦为农用地的,结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开垦利用,实现废弃矿区土地价值最大化;对严重损毁的山体进行整治性开采削平,改造为可供进一步利用的土地;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控制采石场数量,在不影响城乡规划建设、能够满足工程建设基本需求的条件下,尽可能压缩采石场数量,以免造成新的“青山挂白”。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组织开展“青山挂白”治理和矿山复绿行动,截至2017年7月,已治理“青山挂白”219处,植树125万株,种花8.6万株,种藤26万株,植草95万平方米,累计完成废弃矿山治理面积848万平方米;编制实施废弃矿井(采坑)治理规划,封闭治理废弃矿井、采坑621处,治理面积近100万平方米;对15处重要景观地带的高陡岩石边坡实施立面绿化治理,绿化面积超过12万平方米;组织实施南安市柳城街道连片废弃采石场生态恢复治理,总投资508万元,治理面积120万平方米,种植乔木10.6万株、灌木39.7万株、藤本植物2.2万株、植生袋4050平方米;组织实施总投资达5.7亿元的安溪—官桥龙门石材矿区治理项目,治理面积达11平方公里,截至2017年7月,已完成两期治理工程,治理面积800多万平方米,共喷播植草130万平方米,植树2万余株,复垦茶园100多万平方米。
在政府主导的重要景观地带废弃矿山整治工程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泉州市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呈现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两轮驱动”的生动局面。安溪县引导茶农利用关闭采石场开垦茶园1000多亩;石狮市引导当地村委会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对存在安全环境隐患的超深采石凹坑进行回填并开发利用,已回填采坑10处,消化建筑垃圾数十万立方米,复垦土地约200多亩,3处废弃矿区已改造为村民运动休闲场所;惠安县、安溪县引导当地企业利用废弃采石场开垦苗圃园,种植培育高价值花卉树木,治理面积数百亩,做到边治理、边收益,达到了一举多得的目的;泉港区支持帮助当地民营企业家对南埔镇柳厝村连片废弃采石场实施整体治理,将连片废弃矿山建设成为乡村公园;永春县、泉港区还将废弃矿山整治列入年度土地整治计划,开发整理出数百亩耕地。5年来,泉州市通过整治废弃矿区(废弃矿硐和采坑),复垦耕地320 亩,整理建设(工业)用地2900亩,利用废弃矿山建设乡村公园5个。
监管推动,实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管理
泉州市全面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和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全市所有矿山均已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按规定标准和合同约定缴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截至2017年7月,全市累计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369份,累计已有369个矿山缴交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含已关闭),征缴面100%;应缴交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总额21715万元,已征缴16468万元,征缴率76%。
泉州市还注重强化矿山企业环保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年度治理计划,分步实施治理。截至2017年7月,全市有 90%以上的矿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据统计,全市60个露采矿山共种植各类树木80万株以上,尾矿库闭库治理3座,复垦为生态茶园100多亩。二是强化对矿山企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泉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纳情况,矿山企业实行边开采、边治理情况作为矿山年度检查的主要指标进行监管;对不认真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未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的,督促矿山企业加以整改;对欠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不予通过年检。三是强化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的考核。从2011年起,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对各县(市、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矿产资源“三区”划定及执行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征收管理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执行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检执行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等5个部分。以上5个部分考核内容再细化分解成8个量化的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市环委会作为市政府对县级政府履行《环保责任书》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2014年以来,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每年都通过市政府下达《泉州市年度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目标责任书》,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拓展涵盖到“青山挂白”治理、矿区水土流失治理、超深采坑回填治理、尾矿和煤矸石综合利用等各个方面,确保省、市政府《环保责任书》分解下达给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
项目拉动,促进矿山生态环境稳步改善
近年来,泉州市积极引导、鼓励发展矿业循环经济,部署开展了重点流域矿区生态综合整治、全市两沿一环“青山挂白”治理,组织实施了安溪官桥—龙门矿山生态治理示范工程和全市废弃矿井(采坑)治理工程,积极推进绿色矿山示范点建设,有力有效地促进了矿山生态环境稳步改善。
近年来,泉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共争取国土资源部资源集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2680万元,专项扶持实施德化双旗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低品位金矿技改奖励项目、德化县金灿多金属选矿有限公司低品位难选铜铅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德化县阳春矿业有限公司从磁铁矿尾矿中综合回收低品位铅锌及褐铁矿示范工程项目、德化县丘埕矿业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贫铁矿资源及综合回收低品位伴生钼金属奖励资金项目、安溪县南华非金属矿业有限公司华地萤石矿充分利用低品位萤石矿及综合回收钾长石奖励资金项目等5个项目,完成总投资1.034亿元,综合回收大量低品位铜、铅、锌、银、钼、褐铁矿、萤石等矿产品,此举不仅大大降低了尾矿中残留的金属污染,还可年新增纳税额2000多万元,取得了良好的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泉州市还鼓励废弃矿石和尾矿的回收利用,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永春县利用煤矸石生产新型加气墙体砖,已建成9家煤矸石墙体砖厂,年可消化煤矸石50万吨以上;德化县阳春矿业、安溪县潘田铁矿、德化县双旗山金矿利用铁矿尾矿作为水泥配料和加气砖材料,年可消化尾矿50万吨以上;安溪县集中利用石材矿区废弃石料加工破碎建筑石料,已消化矿区堆积废石150万立方米。
近年来,泉州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位于晋江上游的德化阳山铁矿、双旗山金矿和安溪潘田铁矿3个重点矿区的尾矿库、排土场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共计投入2650万元,确保了矿区“三废”达标排放。分三期实施永春天湖山煤矿区矸石场综合治理,累计投资3590万元,并获得国土资源部专项资金补助1050万元;截至2017年7月,通过综合治理,整理建设用地348.6亩 。安溪官桥—龙门矿山生态治理示范工程施工进展顺利,该工程分三期施工,一期、二期治理工程已经完成;整个治理工程完工后,可整理复垦利用耕地2230亩、整理建设用地5570亩、新增林地6228亩。泉州市启动实施了废弃矿井(采坑)治理工程,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废弃矿井(采坑)治理规划。按照治理规划,全市1126个废弃矿硐和采坑将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安全环境隐患治理,并开发利用废弃矿山用地。截至2017年7月,已完成621个废弃矿硐和采坑的治理,整理建设用地500多亩。
泉州市还大力推进绿色矿山示范点建设。2013年4月,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泉州市德化双旗山金矿成为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单位。4年来,该矿已完成了井下残矿矿柱回收工程、溪柄尾矿库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浮选系统升级改造工程、黄金尾矿蒸压混凝土加气砌块砖研究工程、矿区河道清淤工程、废石渣堆场复绿工程、矿区道路硬化工程、尾矿库闭库治理工程。闭库尾矿库已建成有机生态茶园60.55亩,种植茶树35万株,并栽种桂花树993株、桃树120株、梨树73株、紫薇100株、李树53株、黄花菜31630株、爬地兰89000株。去年底,双旗山金矿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试点工作通过了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并已上报国土资源部。双旗山金矿特别是建成的有机生态茶园已成为泉州市的一张绿色名片。
站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新起点上,泉州市将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进一步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着力在整治利用废弃矿山用地上做文章,着力在建设绿色矿山上下工夫,着力在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恢复治理上见真效,着力在规范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上出实招,着力在落实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上使狠劲,用矿山复绿扮靓生态“容貌”,以矿山“绿值”增加生态“颜值”,真正打造绿色、健康、美丽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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