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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严格采矿权审批管理

2017-08-17 09:14:46

本报讯 724,三明市政府印发《关于严格采矿权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行为。  

《通知》强调,对不符合“三集中”和“三延伸”要求(即资源向混合型经济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向龙头企业集中,产业向深加工延伸、向高附加值延伸、向高赋税延伸)的矿山企业,以及不符合中央环保督察组关于采矿权审批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山企业,暂缓办理其矿业权的新立、延续、变更登记等手续。 

《通知》要求,县级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林业、环保、安监、水利、经贸及矿山所在地乡镇,对拟新立、延续、变更的采矿权项目涉及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境评价、林地占用、安全生产、水土保护、“三延伸、三集中”等进行认证,形成一致意见。属县级权限发证的矿山,相关部门形成的意见由县级政府作出决定,并作为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之一;属省、市级发证的矿山,由矿山所在地县级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证并出具意见,作为市级办理采矿许可证和上报省级办理采矿许可证的依据之一。  林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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