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按照福清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截至7月28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向有关镇(街道)和项目业主共下拨2016年土地开发、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项目奖励金1869.09万元。
根据福清市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补充耕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规定,土地开发项目新增的耕地,经验收后,市政府每亩给予镇(街道)奖励1万元;对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镇(街道),每亩给予奖励500元;对于土地整理项目新增的耕地,每亩给予奖励1000元。此次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共下达有关镇(街道)和项目业主完成在建高标准农田项目奖励金580.76万元,完成在建土地开发项目奖励金644.17万元;下达土地开发项目业主地面物包干补偿及后续管护奖励金644.17万元。
福清市明确,奖励金可用于工程新增项目、拆迁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工程管理费、后续管护费、绩效奖励等,由镇(街道)及项目业主包干使用。■ 齐培松 齐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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