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溪县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安溪县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2017年工作方案》,确定了提升规划管理、强化项目建设、注重体制创新等6个方面工作,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打造宜居城市综合体,促进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健康有序发展。
《方案》要求,在试点镇总体规划编制及修编过程中,要加强与上位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旅游发展规划、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以及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促进“多规合一”,统筹布局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产业发展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要切实做好试点镇规划的编制、审批、修编、监督管理工作,对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块,不允许挂牌出让,严格依据规划指导各项经济社会活动,严格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把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关,实行规范的论证、审查机制;要重点查处未批先建、未按规划建设等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实现“两违”零增长。
《方案》明确,优先保障试点镇用地需求,大力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和“三旧改造”;探索试点镇新增建设用地和新增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探索城市生态用地差异化管理,探索推进“亩产论英雄”的土地绩效评价模式,实施差别化政策导向,提高土地利用平均绩效水平。■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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