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3日,记者在福鼎市了解到,福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的《福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明确,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本市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规定》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依法采取划拨方式供应;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主要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业园区、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可以在符合有关土地政策和片区建设规划、土地政策条件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外来工公寓、农民工公寓、候工楼、集体宿舍等);经依法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集中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租赁住房。
《规定》要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严格履行法定的项目建设程序,强化工程质量保障措施。要严把规划选址关,保障居住者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环境。新建保障性住房可以按一定比例配建商业店铺,不计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用于出租出售。采用划拨地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其配建的商业店铺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按规定缴交土地出让收益,其分摊的相应面积的土地使用权按出让方式确权给购买者。出租出售收入用于弥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成本。
《规定》还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与建设、申请和分配、售价与租金、使用管理、退出管理以及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 齐培松 张恩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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