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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新的违法占地 依法规范用地秩序

2014-05-28 16:08:42

本报讯 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印发《在“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加强违法占地行为查处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违法占地行为查处的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查处重点和工作程序,要求各地结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建立预防与查处违法占地行为的长效机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用地秩序保障。

省国土厅强调,对新增的违法占地行为“露头就打、出土就拆”,实行零容忍,实现零增长;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分情况,分类处置,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违法占地问题;要依法规范用地秩序,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健全土地监管长效机制。

省国土厅指出,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意见》下发后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一律拆除。同时,重点查处: 2007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下发之后发生的违法占地行为;违法占地建设生产经营性设施,如工业厂房、仓储建筑、集贸市场、办公楼、门面店等;村民违法占地建设的住宅且违反“一户一宅”规定,或严重违反面积限额规定的;城市居民到农村购地、租地建房的;以出租、出售牟利或以谋取拆迁补偿安置为目的的违法占地行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等违法占地行为。

 省国土厅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城乡规划、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责任心,全力投入“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与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紧密结合,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法用地行为,有效遏制违法占地多发态势;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合理安排年度建设用地,实行建设用地的“三确保两优化一统筹”;要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合法的建房用地需求,引导村民规范建房用地行为,从源头上防范违法用地的发生;要主动与建设、规划部门沟通联系、通报情况、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要主动与法院沟通协调,建立顺畅的申请强制执行机制,探索新型的“裁执分离”模式;要建立完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巡查机制、考核奖惩制度,形成违法用地发现、查处、移送的长效机制。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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