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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多措并举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7-04-21 09:19:27

本报讯  331,闽侯县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从41起实施7条措施,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打击投机炒房,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力度。2017年内要有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用于解决不同层次群众住房需求;继续扩大住房保障供应范围,提高配租率。

——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全县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以上。

——严格执行侯政办〔2016315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首次开盘申请价格备案按照同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

——201741起,闽侯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非闽侯县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及以上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高新区范围内的房屋在闽侯县办理交易登记手续的,一并执行。

——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强化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机制。加大政策储备力度,定期跟踪分析房价变动状况,及时预警预报。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和房价变动情况,适时出台限购、限售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加强舆论正面引导。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误导群众。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捏造信息、虚假报道、传播谣言等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坚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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