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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推进抛荒耕地流转

2017-04-21 09:18:25

本报讯 闽清县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闽清县推进农业重点工作行动方案》,提出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目标任务,要确保服务平台正常运转,推进抛荒耕地流转,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闽清县都市现代农业取得明显成效。

推进抛荒耕地流转方面,《方案》明确,对撂荒一年以上的承包地和因农户举家长期外出且失去联系而撂荒的承包地,村集体可依法组织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代耕或参与流转;对因实施造福工程整村搬迁、新村建设人口集中迁移等造成弃耕抛荒的,发包方应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农业开发经营;对因水利设施因灾损毁、野兽啃食以及立地条件差等原因造成的弃耕抛荒地,各地要积极组织复垦,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对零星分散、插花严重、部分撂荒或抛荒地可通过土地整理或依法给予异地等质等量调整,促进集中连片流转。

推进确权登记颁证方面,《方案》要求,在2016年已完成90%以上行政村的权属调查、80%以上行政村的审核公示和合同签订以及60%以上行政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要紧盯目标任务,倒排工作进度,确保2017年基本完成全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标任务。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方面,《方案》明确,对新增受让连片耕地、流转合同规范的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主体以及粮食播种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重点扶持;并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测土配方施肥和“五新”技术应用推广等各级基建类和财政专项补助项目给予倾斜。■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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