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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实行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

2017-04-06 16:00:46

本报讯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全市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管理,以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中介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规定,凡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均须进行实名登记并挂牌上岗。对象包括持有厦门市上岗证、全国(全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证、房地产经纪人证的从业人员,以及尚未取得从业证书的辅助工作人员。房地产经纪人员在开展经纪活动时,应当佩戴并主动出示已实名登记的工作牌。

通知规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和行业协会制定的实名登记操作和挂牌上岗流程进行实名登记,做到应登尽登,按时完成实名登记工作;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后将与个人执业诚信系统相挂钩;将房地产经纪机构门店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情况纳入机构、门店检查项目中;房地产经纪人员新入职、离职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登记,对离职人员做执业操守评价。

通知确定,房地产经纪人员实名登记工作从2017310起开始实施,4月底前完成;挂牌上岗自51起施行。  齐培松 张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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