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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017-03-31 09:15:38

本报讯 313,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等八个方面34条具体意见。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实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保2017年底全省基本完成确权工作。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统筹推进晋江市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加快“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稳妥有序、由点及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有效途径,鼓励市县探索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改革。■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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