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月19日, 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分解下达九市一区的“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其中,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降目标为22%,福州市、莆田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降目标为23%。
近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确定我省“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为22%,并明确了下降目标评估考核制度和七项重点任务。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下达我省22%的下降目标任务,按照各地“十三五”规划GDP增长率、2020年建设用地预测总量进行测算,分解下达了九市一区的“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
通知强调,各地要按照确定的下降目标任务,尽快分解到各县(市、区);要对照本地区下降目标任务和土地利用现状突出问题,落实建设用地总量管控,着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财税等政策措施,确保2020年末本地区下降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以较少的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
据悉,我省已将“单位GDP耗地下降率”列为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重要考核指标。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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