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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实施小流域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程

2017-02-10 08:46:14

本报讯  日前,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小流域生态修复与可持续发展试点工程的意见》,确定了建设内容,提出了组织保障措施,着力推进河湖水生态、森林生态、农田生态、人居生态保护系统工程建设。  

《意见》确定了保护河湖水生态系统、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改良农田生态系统、改善人居生态系统等建设内容。在改良农田生态系统方面,《意见》提出,大力实施新增粮食产能建设和山垅田复垦与改造,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等意见。《意见》要求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开展沟道治理、坡面防护,合理修筑岸坡防护等设施,确保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低于85%,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 

《意见》提出了建立协调机制、开展试点创建、优先安排项目、整合资金支持、加强用地保障、强化督查考评等组织保障措施。在优先安排项目方面,《意见》提出,在示范点区域内,凡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并积极争取列入各级建设规划、补助计划,优先享受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创业创新等扶持政策;对符合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标准的,优先支持列入年度计划盘子。在加强用地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安排示范点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布局;国土资源部门对示范点用地指标给予优先保证,优先上报旧村复垦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地质灾害治理和“青山挂白”治理项目;林业部门积极做好林地审批服务工作,对示范点林业用地予以保障。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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