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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区地质灾害整治方案》出台

2017-02-04 15:04:20

本报讯 13日,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三明市区地质灾害整治方案》,要求梅列、三元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加大地质灾害巡查、监测、防范力度,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引发、谁治理”等原则,至2018年底基本完成市区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三明市城区沙溪河两岸地质灾害排查报告》,三明市区共排查出7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方案》确定,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1个,实施工程治理或专业监测;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5个,其中5个列入省级财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资金补助项目(正在实施工程治理),15个纳入简易降险处理,2个实施群测群防,1个实施地质灾害搬迁,2个实施房屋拆除。

《整治方案》强调,地质灾害隐患整治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和“谁引发谁治理”原则,分别由梅列、三元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自然因素引发,且适宜工程治理的,由地方政府出资,当地乡镇政府(街道)承担,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不适宜工程治理且纳入群测群防和简易降险处理的,由地方专项列支防治经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治理,其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梅列、三元区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本辖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整治方案》要求,梅列、三元区政府要确定专门力量统筹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齐抓共管;要制定本辖区地质灾害治理实施方案,细化明确20172018年度整治任务、整治方式、整治时间、责任单位。纳入省级财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补助的项目,原则上2017年完成治理;其他列入工程治理、简易降险处理、搬迁、房屋拆除、群测群防的整治项目,原则上20172018年完成治理。要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巡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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