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南平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和总量

2017-01-19 15:22:13

本报讯 南平市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和总量、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推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等要求,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优化房地产用地供应结构和总量方面,《通知》要求,合理调控房地产用地供应节奏,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时掌握潜在库存情况。各县(市、区)要依据本辖区人口规模、城市化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做好本地区房地产市场需求预测,合理确定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规模,相应调整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要做好每月定期汇总通报上月各县(市、区)房地产库存及去化周期等情况,市国土资源局与各县(市、区)政府根据通报的情况,动态采取相应土地调控措施。要结合年度土地供应计划,适时调整房地产开发用地结构,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供应比例,在满足刚性住房需求的同时,兼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实行货币化安置,各地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公租房,通过收购库存商品房作为安置房和公共租赁房房源;整体购买在建或未开工房地产项目作为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签订购买合同后,在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前提下,允许开发企业调整优化户型结构;对于购买已建成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签订购买合同后,允许开发企业对其进行分割改造,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予以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各县(市、区)在统计房地产库存时还应摸清房地产潜在库存情况,包括已购地未开工或已开工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总量,并根据库存情况实时调整调控措施。■ 齐培松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