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三明要求切实履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

2017-01-19 15:20:24

本报讯 上月20日,三明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通知强调,切实履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各级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要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在与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之后的2个月内完成与乡(镇、街道)政府主要领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县(市、区)政府每年1月份前组织对乡(镇、街道)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向市政府提交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年度自查报告;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配合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等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纳入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离任审计制度,确保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格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照“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规定,各县(市、区)要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项目,确保补充耕地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加大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力度,统筹规划,整合资金,协调国土、发改、财政、农业、水利、烟草等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田、水、路、林、村土地综合整治,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加强中、低产田与山垄田改造,增强耕地防灾抗灾能力;同时要加强耕地土壤质量建设,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客土用于新增耕地表土层;实施旱地改水田与耕地质量提质改造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土地复垦工作力度,加大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耕地的复垦力度,完善耕地复垦方案与复垦押金管理,加强批前批后实施监管,确保耕地复垦到位;强化耕地保护执法监察,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动态巡查、网络信息、群众举报等手段,健全“天上看、地下查、网上管、群众报”违法行为发现机制;严格耕地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行为的打击力度。

通知强调,加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按照“保护优先、合理预留、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017年5月前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任务;坚持特殊保护,管住管好,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各县(市、区)政府在2017年7月前出台加强和完善对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性、建设性和激励约束性保护政策,以及“划、建、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做到数量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形态有优化。■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