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环东海域新城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旨在通过集中整治、限期整改,统筹协调采砂、加工、运输、使用等环节,强化监管、规范经营、控制数量、优化布局,进一步提高砂石资源保障能力,逐步建立集采砂、加工、供应为一体的砂场可持续发展机制。
《方案》确定,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为环东海域新城,即同安、翔安区域内所有未经合法审批及审批手续不全的砂场(含临时堆放场、中转场、洗砂场等),并根据厦门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同安、翔安区分别规划或保留一到两处砂场码头,用以建设成规范性的综合建材砂场,砂场由属地区政府确定的国有企业实施特许经营,除特许经营外的砂场坚决取缔。
《方案》要求,同安、翔安区政府要按有关要求,组织区国土、执法、海洋渔业等部门会同属地镇(街)、村(居)对环东海域新城现有的各类砂场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准确掌握实际投资人、土地(海域)占用情况和采砂来源,并对现有砂场面积、回填高度、储方量、附属物及配套设施等进行现场清点、测绘、拍照、登记,做到逐一排查,建立砂场档案,以掌握砂场整治基础资料。
《方案》还明确了实施步骤、配套措施、职责分工;提出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强化督查的工作要求。所在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迅速成立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抓好整治工作;同安、翔安效能督查机构要加强对属地砂场专项整治成员单位落实砂场整治工作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对滥用职权、不正确履职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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