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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局排查“潜规则”建立明规则

2016-12-23 09:43:40

本报讯 12月7日,龙岩市纪委在当地媒体公示了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等10个集中整治潜规则示范单位排查出“潜规则”的内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有关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今年9月,龙岩市纪委在各级各单位集中整治部门、行业“潜规则”的基础上,选择市国土资源局等10个市直单位开展集中整治示范工作,并要求各单位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一项一项盯紧抓实;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全过程监督检查。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针对排查出的在征地工作中擅自放宽补偿标准,收受征迁户各种好处,在土地、矿管巡查执法中“通风”“放水”收受好处以及在采矿权纠纷调处中接受请托收受好处等“潜规则”,根据岗位职责,逐一制定了明规则,制定了规范自由裁量权、消除特权的防范性措施,遏制利用公权力谋私逐利现象,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堵塞漏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 吕洪荣 吴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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