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省国土厅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6-12-23 09:38:11

本报讯 12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从2016年12月9日起至2017年春节放假前,在全省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全面摸清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切实做好岁末年初的国土资源打非治违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非法违法采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实施方案》确定了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各地根据工作实际,确定重点矿区、矿种,抓住重大隐患和问题,消除盲区和死角,全面彻底排除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对发现的非法采矿点(硐)要严厉打击,提请政府按标准关闭,并纳入“福建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做到“一件一档”、闭环管理。二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要严格要求并督促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可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夜查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福州市、宁德市要将敖江流域石材矿山关闭,各产煤设区市要将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矿山(井)等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政府的业务指导,确保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对持证矿山的监管,确保不发生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的行为。三是配合开展其他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逐矿盯守任务,继续配合安监、经信等部门,做好油气运输管道保护、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尾矿库和“三合一”场所、头顶库和无主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