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自2006年以来,按照“统一规划、作用互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我省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精神,至今累计投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资金达到67.9亿元,合力加快库区发展。
——规划上加强衔接。发改部门将库区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及时纳入当地总体规划,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将库区扶持项目分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生成项目,形成滚动发展机制。
——计划上优先安排。各有关部门在征求移民管理部门意见后,将库区项目优先列入部门年度投资计划,作为重点项目跟踪实施管理。
——资金上重点投入。对于中央切块下达到省里的项目资金,省发改委有关部门及移民管理机构,按不低于资金总额15%的比例,在细化分解年度投资计划时优先安排库区项目。同时,要求市、县两级积极筹措资金,拓宽投资渠道,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投入库区,加快库区发展。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规划管理方面,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管理办法》,使规划成为年度计划编制和扶持扶助项目确定的重要依据。在项目管理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公示和通告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提高效率的通知》等10余份文件,对项目可研、初步设计、立项审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 ■ 特约记者 王裕禄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