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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土地

2014-05-08 16:01:48

本报讯 为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4月21日,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创建节地型生态型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示范(片)区的通知》,决定在国土资源部确定的我省三明、南平、龙岩等3个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设区市,各选择2个条件成熟的试点县(市、区)创建“节地型、生态型”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示范(片)区,建设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先行示范基地。

 《通知》提出了创建示范(片)区的总体目标,要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节约集约、规范管理,生态优先、保建并重”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发,发展“坡地工业”,保护城市周边地区的优质耕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提供强有力的国土资源支撑。

《通知》明确了示范(片)区的标准。要求做好示范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建设用地,合理确定宜建地块的开发规模、布局和强度,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区内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比逐年提高;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土地总面积的2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方案得到全面落实;开挖裸露面除工程措施外,工程在竣工时绿化面积达到可绿化面积的80%。

 《通知》要求,各地要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要落实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和评价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供地政策。各试点县(市、区)要加快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进度,积极引导建设项目在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区内落位。

据悉,国土资源部确定我省三明、南平、龙岩为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设区市,延平区、邵武市、建阳市、武夷新区、三元区、梅列区、永安市、沙县、明溪县、将乐县、新罗区、上杭县、漳平市、武平县为试点县(市、区)。今年,省国土厅将对各地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工作和示范区建设进行考核评估,对试点工作和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的地方,通过统筹调剂方式,适当奖励试点用地指标。                                         齐培松 施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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