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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台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2016-10-21 08:53:44

本报讯 10月11日,记者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泉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泉州市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应启动地质灾害灾后重建工作机制,迅速组织力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科学指导,积极服务,扎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今年的“莫兰蒂”超强台风给泉州市带来持续暴雨,局部出现特大暴雨,致使该市各地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灾(险)情近百起,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及时帮助受灾群众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泉州市要求各地在已采取转移、警戒、加密监测等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专家指导的原则,县级政府组织开展灾(险)情的调查核实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因地制宜、科学有效地制定、实施监测、搬迁和治理等综合措施,逐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并提高各地的地质灾害防灾、抗灾、救灾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发改、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建、民政、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地质灾害灾后重建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灾(险)情的调查核实、汇总上报,以及搬迁治理项目的组织、资金使用管理监督等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立即委托地勘单位或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各乡镇上报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逐一进行现场调查,明确灾害类型、发灾原因、房屋受损程度、威胁范围等内容,逐点逐户提出处置意见。各县(市、区)要组织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点全面再排查,科学划定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和对象,对新发现和发生变化的地灾隐患,及时补充、更新、发放“两卡”,设立警示标志,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切实加强辖区内地质灾害情况的动态管理,持续完善群测群防体系。要根据地勘单位或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的现场调查结果及提出的处置建议,综合考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门别类研究决定采取搬迁安置、降险处理、工程治理、监测观察等措施,并制定具体的恢复重建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计划和责任分工。■ 齐培松 涂晓扬 庄剑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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