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我省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2016-10-13 15:05:31

本报讯 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城市规划工作、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等9个方面29条具体意见.

强化城市规划工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依法制定城市规划,坚持生态环境优先、开发强度合理、城乡一体发展,科学谋划区域空间总体布局,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加强空间开发管制,科学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为未来发展留下空间;城市总体规划批准后2年内要实现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单元控规全覆盖并依法审批。加快推进“多规合一”,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加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规划的统筹衔接,构建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管理“一个平台”、行政审批“一张表”和实施保障“一套机制”,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高效透明的公共审批管理和服务;到2017年,省级试点城市完成“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到2020年,其余城市完成“多规合一”工作。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省住建厅要会同省国土厅等有关部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实地巡查等手段监控规划实施情况,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和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持续推进“两违”综合治理,创建 “无违建”示范点,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棚改安居,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城市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省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设区城市要在2016年底前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库,明确年度计划;2020年底前全省建成投用地下综合管廊达到280公里。   ■ 本报记者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