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共赢——东山县绿色矿山建设纪略

2016-09-08 15:27:38

林宏坤

 

脚底下绿草如茵,头顶上绿树成荫,成排的三角梅迎风怒放、姹紫嫣红……这是笔者日前在东山县陈城镇山只采矿区和旗滨采矿区“绿色矿山”建设现场看到的美丽画卷。

2015年来,东山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美丽生态旅游海岛战略,在生态保护与硅砂资源开发中不断寻求平衡点,走出了一条符合东山县生态旅游海岛建设规划的科学发展之路。

源头治理:规范开发秩序

东山县境内已探明的天然石英砂储量2.7亿吨,二氧化硅含量高达97.34%,主要分布于陈城镇山只矿区和西埔镇梧龙矿区,面积20多平方公里,属大型玻璃砂、型砂矿床,矿层平均厚度8.3米,稳定性好,具有品位高,储量大,易开采等特点,是生产玻璃和铸造业的优质原料。

2015年初,东山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启动编制新一轮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了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有序关闭小型硅砂矿山企业、停止办理新的硅砂采矿许可证,并通过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落实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以及边开采边治理等措施,使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保护。

“严肃整治硅砂开采秩序,是‘绿色矿山’建设的前提。只有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始终保持对硅砂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才能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依法规范有序。”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美光如是说。

为使非法采矿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东山县国土资源局积极发挥国土资源网格化执法监察平台作用,将监察大队、各基层国土所、村级协管员作为动态巡查主体,根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台账和巡查报告等制度,保证动态巡查落到实处。组织开展打击违法采矿、越界采矿及盗采潮间带海砂行动,成立县级巡查执法队伍2支、设立执勤点2个,分片包干、任务到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重点加大对该县环岛路、屿南湾、马銮湾、金銮湾、乌礁湾等重点地段的巡查力度,实行重点地段布控,交通要道设卡和堵毁切断盗采海砂通道等做法,加强对乱采滥挖硅砂资源行为的打击和防范。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硅砂行为3起,回填盗采海砂1500立方米,全县以营利为目的的非法盗采海砂行为已近绝迹,彻底解决了违法盗采海砂问题,保护了东山县宝贵的沙滩旅游资源。

生态恢复:再造绿色矿山

“建设绿色矿山、服务东山县生态旅游海岛建设,必须三管齐下,抓源头、管过程、治遗留,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矿山生态环境,促进东山县生态旅游海岛建设。”张美光对笔者说。近年来,东山县国土资源局以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为契机,大力开展矿区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硅砂资源的开发利用中,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始终坚持开发利用与生态恢复治理并重的原则。硅砂矿开采前,该局首先对矿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编制矿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方案,严把准入关。其次是加强硅砂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严格督促企业边开采边治理,最大限度地减轻开采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与破坏,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在闭坑时该局严格督促企业做好矿坑废水的污染根治和边坡的复绿工作,把废弃矿坑生态环境治理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坚持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实现硅砂矿资源有序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双赢目标。

2015年来,东山县国土资源局开始对陈城镇山只采矿区生态环境实施恢复治理,累计投入资金450万元,回填土方2.8万立方米,修砌护坡、排水沟各850米,护堤1100米,播种草籽2000平方,逐步恢复矿山生态环境;陈城旗滨矿区边沿14公里植树治理工作完成,共种植三角梅12.6万株,矿区植被恢复率达95%。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