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闽清县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把“7.9”洪灾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作为目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2017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点的治理工作。
通知明确, 2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由各乡镇政府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直接委托具有地质灾害工程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2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由各乡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工作。地质灾害降险治理项目由乡镇或村作为项目业主,受威胁群众投工投劳进行治理,竣工验收后给予受威胁群众每户补助0.5万元。
通知要求,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督促设计单位抓紧完成,原则上应于9月15日前完成。各乡镇在完成设计方案后应抓紧联系施工单位开工建设,确保明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工程治理点的治理工作。■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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