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提出保障建设用地、支持设施建设、实行融资倾斜、减轻税费负担、优化公共服务、实施全程监管等六条措施,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
在保障建设用地措施方面,一是强化用地规划。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冷链物流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冷链物流作为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倾斜。二是确保土地供应。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低温物流园区、专区、预冷和集配中心、冷藏运输、配送中心等项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属于省级重点(以上)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统筹安排。对为生产配套的冷链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确有困难的冷链物流企业,允许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首付50%,其余价款一年内付清。经批准开山、填海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可优先用于发展冷链物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使用月份起减免土地使用税10年。利用旧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改造建设冷链设施,可暂不变更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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