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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好山好水好田融入市民生活——厦门市保护基本农田工作纪略

2016-09-02 08:57:00

王夏儿 齐培松

 

耕地总面积达1.6平方公里的双溪片区蔬菜基地,位于厦门市同安城区边缘,紧邻国道;双溪交汇,地势平坦,周边环绕着锦辉国际等数个商品房楼盘,生活配套便利。这块城市周边的“好地”,一度被规划为“建设用地”。经过多方努力,今年,厦门市将这片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以永久保护。

这是厦门市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的一个例子。厦门市土地资源十分有限,耕地面积为29万亩,人均耕地才0.15亩。为了保护基本农田,保障城市实现绿色、和谐发展,近几年,厦门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主动作为,管控和激励并举,在创新基本农田保护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让好山好水好田融入市民生活。

构筑“绿屏障”,描绘城市边界线

厦门市是全国14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城市之一。秉承经济发展和资源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厦门优先将《美丽厦门战略规划》确定的“九大流域、十大山海通廊”等城市周边、交通沿线、生态廊道、重要河流水系两侧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了14.3万亩的永久基本农田,在城市间构建起一道道生态屏障。

“严格划定、特殊保护基本农田,可以强化城市发展边界约束,引导城市串联式、组团式发展。”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戴敏说:“更重要的是,永久基本农田搭建起的生态平衡,还能把城市融入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美丽的田园风光留给市民。”如今,厦门市的高楼大厦毗邻田园风光,各自守住界限。划定永久基本农田,耕地、森林、溪流、湖泊、山体等共同构筑“绿色屏障”,充分发挥了基本农田在生态、生活、景观文化等多方面的功能。

保住“菜篮子”,提升农业产业化

位于厦门市双溪蔬菜基地的同安区康浔村,今年有1145亩的耕地被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托双溪蔬菜基地,村里不少人从事蔬菜种植、加工、批发行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展,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蔬菜生产经营产业链。位于同安的闽南果蔬批发市场是闽南地区最大的蔬菜批发经营中心,康浔村村委会主任苏飞龙颇为自豪地介绍说:“康浔村有30%的农民从事蔬菜批发生意,闽南果蔬批发市场一半以上的摊位是我们村的村民在经营,生意做得好,一个摊位年收入十几万元没问题,有的摊位年收入有二三十万元。蔬菜种植、加工、批发经营已经是村里的主业”。听介绍,双溪蔬菜基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农民而言,既保住了祖辈留下的良田,也保住了生计。

耕地是城市的“米袋子”,更是“菜篮子”。厦门市许多城市周边地区的耕地以蔬菜种植为主,保障了本市市民“餐桌”食品稳定供应,增强了城市食品供应应急保障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农业经营产业化,为农民带来更高的经济收益。

为了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厦门市出台《厦门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实施细则》,支持设施农业用地发展,鼓励从事蔬菜、中药材等农作物种植和种子种苗生产等的经营者,自行对设施农用地进行土地整理,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经国土、农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验收后,按照工程实际投资的80%予以补助,资金从上级返还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发放“管护费”,调动农民积极性

厦门市高度重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每年市、区、镇(街道)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厦门市还积极探索,在全省最早推行基本农田管护激励机制,出台了《厦门市基本农田管护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管护费标准为每年每亩200元;管护费发放对象为承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的农户或单位,资金来源为上级下拨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厦门市已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近1.6亿元。

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增强了保护耕地的内在动力。据介绍,目前,各类涉农补贴每年每亩耕地合计不足100元,而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每年每亩200元,农民纯收入每户每年平均增加了100元—400元不等。实施基本农田管护激励机制,较好调动了群众保护基本农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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