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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置措扶持灾后农村住房恢复重建

2016-09-02 08:56:12

本报讯 永泰县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7.9”洪灾农村住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出台九方面扶持措施,帮助受灾群众早日重建家园。

补助标准方面,实行省、市、县级配套补助:家庭人口在3人及以下的重建户每户补助6万元,4人口的每户补助6.5万元,5人口及以上的每户补助7万元;贫困重建户在此基础上,按相关贫困类型再给予适当补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损房易地集中重建的,省政府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

规费减免方面,按照依法依规、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对重建户免收取以下有关规费:对重建户免收基础配套费;对在县内购房的,免收房屋交易手续费和登记费;对集中重建点免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利用耕地作宅基地的,免收耕地开垦费;对在县内购房的,免收土地交易服务费;对按规定标准建设住宅的农村重建户免收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金;对集中重建住宅小区的通信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对10户以上重建户安装电话、宽带等通讯业务的,免收工料费;对集中重建住宅小区(在本乡镇辖区内规划选址)建房的,免收有线电视入网建设费。

《实施方案》还明确了用地保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收益使用、造福工程搬迁补助、社会帮扶和保险理赔等方面的扶持措施。■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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