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年内将本地批而未用土地面积下降50%以上
本报讯 “加快盘活利用批而未用土地是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重要抓手。”省国土资源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提高盘活利用批而未用土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专门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工作方案,明确盘活利用工作期限,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盘活利用工作。
省国土厅要求各市、县(区)国土局,进一步核实本地批而未用土地数量、类型,绘制各类批而未用土地项目分布图,明确清理盘活工作任务;逐宗提出盘活利用的具体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分门别类采取申请撤销批文、二次招商、督促限期开工等措施进行盘活处置,力争在年内将本地批而未用土地面积下降50%以上,2015年末将批而未用土地面积控制在已批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总面积的10%以内,确保盘活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省国土厅强调,各设区市国土局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盘活利用工作的跟踪指导,掌握辖区各县(市、区)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盘活利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省国土厅将适时通报各地盘活利用工作情况。
据悉,省国土厅将及时推介各市、县盘活批而未用土地的经验和做法,并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 ■ 陈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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