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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地灾防治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016-04-28 09:29:54

本报讯 4月4日,《三明市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执行,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三明市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地区,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已成为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根据各县(市、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和各县(市、区)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868处,威胁户数10851户,人员近7.2万人;另外,全市还有高陡边坡隐患点11418处。专家预测,今年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预计局地暴雨将有可能造成泥石流、滑坡、崩塌等灾害。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三明市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和演练经费;要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入库的高陡边坡和危险区域全部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要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气象、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地质灾害威胁。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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