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莆田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6-04-28 09:27:02

本报讯 4月5日,莆田市印发《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列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及时调查、勘查、防范和处置;要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地灾搬迁和工程治理,并落实地灾搬迁县级资金补助,推动搬迁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明确,对位于偏远山区、工程治理投资过大或治理后仍不能有效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鼓励搬迁避让、异地集中安置。搬迁安置点的规划选址要尽量靠近中心村、集镇、工业园区、县城,要与造福工程安置区建设规划相衔接;受地灾威胁村(居)民搬离旧宅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搬迁人限期拆除旧宅,可以复垦的要及时组织土地复垦,复垦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收益全部用于地质灾害搬迁重建;搬迁安置实施过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结合“造福工程”等进行搬迁对象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方案》强调,对位于村、镇规划区内、自然因素引发、危险性大、威胁人口多、造成经济损失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组织实施工程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 张步雄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