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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2016-04-14 15:51:40

今年6月底前完成设区市和县城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本报讯 4月6日,省国土资源厅召开设区市和县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推进会。会上,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志忠部署了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讲解了相关政策、技术要求,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介绍了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的工作经验。

会议强调,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已将划定工作列入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并将各地的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土地专项督察内容。地方各级政府是划定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部门协调机制,落实工作经费,组织业务培训,加强指导监督。各级国土资源、农业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等负责。今年6月底前,完成设区市和县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工作,力争12月底前完成全域范围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会议强调,各地要按照允许建设区“鼓励划”、有条件建设区“挤压划”、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应划尽划”的要求,合理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实事求是进行划定。设区市提出的划定任务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数量增加。划定后,拟划入的面积与已有基本农田面积之和达到确认初步任务范围内总耕地面积的60%以上;或者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拟划入面积达到该范围内确认初步任务的80%以上,或加上已有基本农田达到该范围内耕地总面积的90%以上。二是质量提高。拟划入基本农田的耕地集中连片程度、平均质量等级有所提高,水田水浇地、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比例有所增加,无遭受严重污染耕地。三是形态优化。划定后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与河流、湖泊、山体、绿带等生态屏障共同形成城市开发的实体边界,能够发挥优化城市空间格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作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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