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南平市政府下发《2016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确定今年全市耕地保有量任务335.28万亩,基本农田任务296.35万亩,补充耕地任务1.0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7万亩。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综合考虑辖区基本农田现状、建设条件和资金保障能力,科学制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按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和“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规划设计,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按照要求完成建设任务。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在项目和资金安排时向山垅田复垦改造倾斜。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落实到各乡镇(街道),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并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经省级抽查通过的补充耕地,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
《通知》规定,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未达到要求的县(市、区),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 黄德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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