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6年福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和项目清单》,确定今年全市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20978套(户);基本建成20342套,其中公租房(廉租房)1909套、限价商品住房9895套、城市棚户区改造8538套;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绩效管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入住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福州市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落实好建设用地、征迁交地、资金等保障要素。2016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实施及考核工作,实行“一月一通报、半年公布排名、年终考核结合半年排名情况综合评分”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目标完成情况列入政府绩效管理,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分配入住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对未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或存在保障房分配不公、运营管理不规范的,以及不能按期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任务的,将启动问责机制。
福州市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表和项目清单,突出房屋征收、土地落实、前期手续、资金筹集等四个重点,按照新建项目2016年3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并于2016年上半年前全部开工建设,续建项目要确保2016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的进度时限要求,建立工作倒逼机制,切实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通过早安排早落实促进早开工,确保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按省里要求的时间节点全面完成。■ 齐培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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