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目录 - 海峡资源报
加入收藏
首页 本报要闻 往期报纸 国土资讯 文化视野 大地写照 公告 交流平台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报要闻 - 要闻目录 - 正文

大田生态县建设通过省级考核验收

2014-01-15 09:17:24

    本报讯 近日,经过现场考察和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大田县生态县建设顺利通过了省级生态县创建考核组验收。

    去年以来,大田县委县政府立足区位资源优势,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大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生态县建设。大田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重要责任部门,全面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认真开展结合水土流失治理的土地整治工作。

    为确保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落实到位,大田局督促全县144个矿山全部按规定编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并经审批机关审核认可,签订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累计缴存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200.48万元。同时还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完成情况列入矿山年检要件,对未实行和未完成2013年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的矿山,年检不予通过。经各部门协同推进,多方筹措资金,采取工程治理和植被恢复相结合的方式,2013年该县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5051亩。此外,大田县银川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项目纳入国家示范工程并获得首期补助2000万元,去年实施治理区域面积1.2平方公里,分别为均溪硫铁矿十八湾、前坪银场沟铁矿、银顶格428线、南坑铁矿等4个标段,现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省国土资源厅补助800万元在该县汤泉、黄龙、大合村实施的3个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和耕地开发土地整治项目,现已基本完成,新增耕地270亩。

    据了解,按轻重缓急,该县确定了山贵崎、贵竹林等6个县级、17个乡镇和部门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典型示范点,通过修建拦矸坝、防洪沟、截排水沟、污水沉淀池等工程措施以及植树、种草、封禁等生物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培育县、乡、部门三个层次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样板。目前,该县已完成投资3791万元,完成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面积5051亩,选种本土化、适应力强的红叶石楠、木荷、香樟、松、杉等树种近35万株,播撒草籽500多公斤。             ■ 陈尾英


在线联系

官方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