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五”期间,省国土资源厅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全省2000多个在采矿山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缴存了相应比例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已实施399处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完成治理面积740多万平方米。
2011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先后出台了《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关于抓紧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验收及返还保证金的通知》、《关于全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福建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及保证金返还工作细则(试行)》;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突出重点,加大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力度。
2011年以来,我省在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稳步推进,废弃矿山“青山挂白”逐步减少。全省2000多个在采矿山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缴存了相应比例的保证金;按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采取了相应的植被恢复、拦渣挡渣、截水排水措施。2012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投入3000万元,累计投入1.2亿元,开展废弃矿山“青山挂白”治理。截至去年11月,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开展“四绿工程”和三区两线“青山挂白”治理,共实施治理矿山399处,完成治理面积740多万平方米。目前,全省“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交通干线、主要干流)可视范围内的废弃矿山“青山挂白”得到有效治理。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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