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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2014-01-02 16:43:33

    本报讯 笔者近日从永定县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去年共建立非法违法采矿档案469宗,关闭取缔“死灰复燃”非法矿山44个,摧毁工棚约1000平方米、煤台32座,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68.58万元。

      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违法采矿,永定县着力强化火工材料、电力和矿产品准运凭证三要素管理。在火工材料管理方面,县公安、安监等部门指定专人按照矿山企业实际开采量,严格核定火工材料供应计划,对乡镇上报的矿山火工材料供应计划,进行联合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批;对证照不齐或超过有效期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申报火工材料供应计划;定期调看矿山炸药仓库的监控录像,对矿山火工材料实际使用量进行跟踪核实,防止火工材料流向无证非法矿山。在供用电管理方面,县经贸、安监、供电部门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坚决不予供电,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矿山立即停止供电。在矿产品准运证管理方面,严格矿产品准运证供应、发放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实行“一矿一证”,严禁借用、转供、倒卖准运证,一经发现,一律停止准运证供应。

    为持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高压态势,该县定期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动。去年3月6日至8日,组织国土资源、公安、监察等县直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600余人次,分6个片区,对全县24个乡镇“死灰复燃”非法采矿点进行集中整治,对无证非法矿山进行全面彻底关闭。去年5月至6月,组织县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利用1个多月时间,租用大型挖掘机和铲车,雇请爆破公司,采取“炸、推、填”等超常规手段,对无证非法矿山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摧毁“死灰复燃”非法矿山。 

    为加大巡查打击力度,该县以产煤、稀土、石材的乡镇为重点,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巡查责任,对顶风作案、屡关屡开的非法矿井,由县整治办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安监、公安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在关闭非法矿点的同时,按照“既要查事、又要查人”的原则,对非法业主及从业人员从重从快打击,并联合相关部门分别从火工材料来源、矿产品准运证、供电等方面对其进行查处。今年来,全县先后组织代号“猎鹰”等突击行动或联合行动3次,立案查处各类非法违法采矿案件67宗,进行矿产资源破坏程度鉴定7起。                              刘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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