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厦门市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整治修复规划》日前通过评审。该规划根据各废弃采石坑的分布位置,从区位条件、规模、地质特征等要素考虑,同时结合现有规划及周边用地情况提出了治理及利用建议。
经过现场调查及调研核实,厦门市遗留有37处废弃采石坑矿区,共有废弃采石坑82个,占地面积约1.04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海沧区海沧街道,同安区洪塘镇、新民镇禾山村以及翔安区马巷镇等地。去年,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承担完成了厦门市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综合整治调查;在该院提交的综合整治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厦门市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采石坑整治修复规划》。
《修复规划》对厦门市海沧区、翔安区、同安区已关闭饰面用石材矿山废弃采石坑的治理及利用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治理开发方案应符合厦门市相关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二是已关闭采石坑位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北部山体片林等生态区核心保护范围内的,严格限制开发利用,仅允许采取复绿复垦的方式,恢复生态及景观环境;三是已关闭采石坑位于生态廊道范围内,或靠近旅游景区、公园绿地等,主要采取生态恢复治理,有条件的可适度开发生态休闲功能,如生态休闲公园、地质公园、体育公园等;四是已关闭采石坑位于生态保护区域的建设控制范围内,或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在符合相关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可结合片区整体规划,适度进行综合利用;五是地质条件不稳定、属于地质灾害易发点,及其他经论证不宜建设利用的废弃采石坑,主要采取回填造地的治理措施。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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