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漳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通知,提出推动集聚集约发展、加强规划管理、强化要素保障等10条措施,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
通知提出,推动企业向园区集聚、产业向园区集中,增强园区辐射带动能力,总体工业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工业税收占全县(市、区)的比重分别达到80%以上。核心区(主园区)单位土地平均工业投资强度3000万元/公顷以上,单位土地平均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公顷以上;核心区工业总产值100亿元/年以上,年上缴税收2亿元以上。
通知提出,推动工业园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有机衔接,并强化刚性约束,促进“多规合一”。结合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园区总体布局、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平台配置等,打造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的示范园区。
通知提出,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工业园区项目用地、用海、用林等指标。对核心区范围的项目,享受省、市级重点项目优惠政策,在资金配置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和安排。 ■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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